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印發。《實施意見》共21條,旨在實現“清單之外無檢查”,全方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實施意見》共分5個方面21條措施,首先是實施清單管理、統一檢查標準,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并要求2025年4月底前實現“清單之外無檢查”。
《實施意見》還要求持續糾治運動式、“一刀切”式涉企行政檢查:經評估確需開展的檢查,擬定檢查計劃,報本級政府或者實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批準,向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在加快建設全省涉企行政檢查“一張網”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實現對涉企行政執法的全流程、數字化監督,要求執法人員開展涉企檢查時,規范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客觀全面記錄現場檢查情況,真實記錄企業意見;企業對執法不滿意或有意見建議,可通過“愛山東”App等渠道反饋至同級司法行政部門。
《實施意見》還提出改革檢查方式、壓減檢查次數,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深化分級分類監管改革,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效能。積極探索“非現場監管”,同時,嚴禁以“第三方服務”變相實施涉企行政檢查。
最后,《實施意見》還提出,暢通企業訴求表達渠道,抓好涉企行政檢查專項監督,加強對督導調查的統籌協調。
“以前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往往以‘工作’為中心,隨時檢查、隨機檢查。”山東省宏觀經濟研究院戰略規劃所所長劉德軍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文件的印發,體現了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思路的改變,轉變為以經營主體為中心,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以解決問題為檢查目的。”
劉德軍直言,“從前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主體的角色更多的是‘管理者’,未來更多的是以‘服務者’的角色赴企業檢查走訪。既然是‘服務者’,那么為企業送上的就不能只是罰單,更應該是一攬子的解決方案。企業也不會因為應付檢查而焦頭爛額,只會因為問題的解決而受益。”他表示。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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