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實施,根據新規第十一條要求,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時,應當在所報送的招股說明書或其他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詳細列明各類中介服務收費標準、金額以及發行人付費安排等信息。
數據顯示,2月15日以來,已有10家企業在招股說明書中明確支付方式,分別是主板的永杰新材、江南新材、新亞電纜,創業板的弘景光電、漢朔科技、毓恬冠佳、恒鑫生活、浙江華遠、矽電股份以及科創板的勝科納米。
記者注意到,最早一批披露保薦承銷費用的永杰新材和漢朔科技近期更新了招股說明書,對保薦承銷費用做了部分修改。
有投行人士向記者分析道,新規出臺前,考慮到企業融資未到賬時可能面臨的財務壓力,券商主要采用后端收費模式,保薦機構的服務收費與公司上市結果及募資規模直接掛鉤的現象比較普遍,但是,新規要求,證券公司從事承銷業務,不得按照發行規模遞增收費比例!叭掏缎行枰粋適應的過程,還要看看同行是怎么協商的!痹撊耸糠Q。
從首批披露的情況看,10家擬上市企業的保薦費用都采取了“一口價”,承銷費不盡相同,“固定費率+保底”和“固定費用”為主流收費方式,費率為5%~12%。其中,有4家公司的券商承銷費用采用“固定費率+保底”的收費方式,其余6家采用固定費用/固定費率模式。此外,其中有4家明確表示,將根據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相關中介費用。
以弘景光電為例,公司保薦費用為160.38萬元,承銷費用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8%,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友好協商確定,保薦費根據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
匯通控股采取了固定費用模式,IPO保薦費用為226.42萬元(不含增值稅),承銷費用為5433.61萬元(不含增值稅)。
勝科納米采取“固定費率+保底”模式,公司IPO保薦費用為300萬元,根據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招股說明書顯示,承銷費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12%,但減去300萬元保薦費用,同時承銷費金額不低于2700萬元。在支付方式上,參考滬深交易所同等融資規模項目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結合服務的工作量等因素,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按照項目進度分節點支付。
參考同行的保薦承銷費用之后,漢朔科技將IPO保薦承銷費用定為9292.80萬元,同時,保薦承銷費分階段收取,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根據項目進度分節點支付。此前,漢朔科技采取了“固定費率+保底”的模式。公告顯示,保薦承銷費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8%,并且不少于8000萬元。在支付節奏上,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根據項目進度分節點支付。
華北一家頭部券商的相關業務人士告訴記者,雖然《規定》要求保薦機構不得按照發行規模遞增收費比例,但從實際費率來看,對保薦機構承銷保薦收入的實際影響不大。
西部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孫寅表示,由于股票公開發行周期較長,從交易所受理到最終上市,通常需要1到2年,在交易所受理前企業還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兑幎ā诽岢鋈瘫K]業務可按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能夠縮短投行部門的回報周期,有利于較好平滑投行收入波動。同時,《規定》關于收費行為的規范,能夠防止中介機構與發行人不當的利益捆綁,有利于引導投行業務健康發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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