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開年以來,多個省市的地方金融管理局針對小貸公司、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非金機構展開的年審與清退行動,引發了廣泛關注。這一系列舉措猶如一場及時雨,對于規范地方金融市場秩序、防范金融風險、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具有深遠意義。
從政策背景來看,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各類非金機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它們在為實體經濟提供多元化融資渠道、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融資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部分機構卻偏離了合規經營的軌道,出現了 “失聯”“空殼” 等現象。這些機構不僅無法正常開展業務,還可能隱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如非法集資、違規放貸等,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損害了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地方金融管理局加速清退這些 “失聯”“空殼” 機構,有著諸多現實意義。一方面,這有助于凈化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將這些不良機構清理出市場,可以有效減少金融市場中的 “害群之馬”,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發生的概率。以小貸公司為例,一些 “失聯” 小貸公司可能存在賬目混亂、違規催收等問題,清退它們能夠為合規經營的小貸公司騰出更多的市場空間,促進小貸行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清退行動也是對金融市場規則的有力維護。金融行業是一個高度依賴規則和信用的行業,對于那些不遵守規則、名存實亡的機構,必須予以堅決清理,以樹立良好的市場導向,讓所有市場參與者都明白,合規經營才是長久之道。
此次清退行動也可能帶來一些潛在影響。對于投資者而言,這是一個重新審視投資選擇的契機。原本投資于被清退機構的投資者,需要重新評估自己的資產配置,尋找更加穩健、合規的投資渠道。對于行業內的其他機構來說,這既是一種警示,也是一個發展機遇。相關機構可以從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自身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同時,隨著不良機構的退出,市場資源將更加集中于優質機構,這有利于推動行業的整合與升級,形成更加合理的市場格局。
當然,在清退過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首先,要確保清退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進行操作,避免出現權力尋租等違法違規行為;其次,要做好清退機構的后續處置工作,妥善處理好債權債務關系,保障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此外,還需要加強對金融市場的持續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防止新的 “失聯”“空殼” 機構再次出現。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