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抓改革創新 促高質量發展”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邀請相關負責同志介紹山東創新普惠育幼服務體系,推動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經濟導報記者從會上獲悉,力爭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托位10萬個左右。
據省教育廳總督學王志剛介紹,山東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的若干措施(試行)》(下稱《若干措施》),進一步明確了幼兒園發揮自身優勢開展托育的重點,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擴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勵所有具備條件的幼兒園在滿足3-6歲幼兒入園需求基礎上,堅持應招盡招的原則,廣泛開設托班,同時根據2-3歲幼兒的特點,對托班環境設施進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和建設要統籌考慮托育需求,爭取到2025年底,新增托位10萬個左右。
突出惠民利民“減負擔”。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兒園開設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按普惠性價格收費。堅持“財政支持一部分、稅費減免、單位分擔”原則,將幼兒園開設的托班與學前班一樣給予財政保障;幼兒園開設托班免繳增值稅;單位職工子女入托,單位可報銷照護孩子的部分費用,切實減輕孩子養育負擔。
注重科學照護“保安全”。由于2-3歲幼兒身心較為脆弱,需要更加專業精心的呵護保障。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開設托育相關專業,加快專業人才培養;加強幼兒園衛生保健人員專業能力建設,指導各幼兒園與附近定點醫院、專家團隊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充分發揮家委會作用,幼兒園可以探索家長輪值陪護照料機制,為托育幼兒健康成長提供保障。
拓展保障措施“促發展”。將托班幼兒與學前班幼兒一并納入全國學前教育管理系統登記管理,與其他幼兒一樣享受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保障。將托班教師與其他教師一樣納入幼兒園教師培訓計劃,享受同等激勵保障待遇。將幼兒園托班管理納入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確保更好質量。
王志剛還提到,為了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若干措施》規定,單位職工子女入托時,托育費可以按一定比例進行報銷。具體來說,報銷的標準最高可達幼兒園報銷比例的2倍(比方說,某地對幼兒園保教費的報銷比例為30%,則托育費最高可報銷60%)。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孫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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