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濟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通知,宣布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通知明確,為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有關事項。
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購買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由賬戶余額15倍提高至25倍;借款人按貸款額度計算方法計算的可貸款額度不足20萬元的,可貸款20萬元。
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認定標準。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均已結清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再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加大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無房職工定額租房提取額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限額租房提取額度由36000元/年提高至42000元/年。
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補貼標準。靈活就業人員在濟南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的資金部分,繳存補貼標準由0.6%提高至1%。
縮短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起貸期限。靈活就業人員由原來的“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修改為“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表示,上述條款對靈活就業繳存人員同樣適用。
通知自2025年1月6日起施行,涉及貸款政策的實施以房屋網簽時間為準,2025年1月6日(含)之后網簽的按新政策執行。原相關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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