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9月18日消息,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移民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鐵集團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協同聯動、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
《意見》在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口岸協同監管精準化建設、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推動口岸區域合作機制化、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六方面提出17條具體要求。
在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方面,《意見》提出,鼓勵口岸經營主體開展老舊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廣智能裝卸、理貨、堆存、換裝等口岸智能化作業模式。加大國門安全新技術創新應用,鼓勵研發應用便攜快篩快檢設備,實現檢得準、檢得快、管得住,構筑國門安全智能防線。
在口岸協同監管精準化建設方面,《意見》明確,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智慧邊檢、智慧海事建設等深度融合,在口岸通關領域廣泛運用智能手段,實現最小干預、快捷通關、精準監管。加強港航、場所、查驗單位等相互間信息聯通,大力推進直裝直提、放行裝卸及設備交接無紙化操作等,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推進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開展公路口岸跨境物流信息交換,推動鐵路運單和通關申報數據復用,促進標準融合、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在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方面,《意見》要求,強化“單一窗口”標準版與地方特色應用集成,深化“通關+物流”“貿易+金融”建設,覆蓋跨境貿易全鏈條業務。
《意見》提出,加強生產、貿易、倉儲、物流等行業合作,推進智慧倉儲、智慧物流、智慧工廠與智慧口岸建設融合,實現傳統模式向數字化轉型。加強口岸與產業腹地、港區間、園區間智慧化協同聯動,擴大“異地貨站”“組合港”“聯動接卸”“離港確認”試點,拓寬貨物運輸通達性。
整合數字貿易、數字物流、數字金融等資源,完善跨境數字貿易基礎設施。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發展。探索智能撮合、智能合約、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便利在線跨境交易。
推動服務貿易數字化,建設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服務平臺,更好聯通“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支持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沿邊臨港產業園、國際陸港發展,推動跨區域信息資源共享和產業鏈銜接,促進中西部地區有序承接產業轉移。
在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方面,《意見》提出,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升級完善底層平臺。推進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建設,優化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完善數據治理,依法依規有序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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