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9月10日,山東省鑫誠恒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鑫誠恒業”)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青島證監局出具的《對山東省鑫誠恒業集團有限公司、王雷、黃祖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中提到,公司存在公司債券非市場化發行的情形,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王雷、時任總經理黃祖超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青島證監局決定對鑫誠恒業及時任董事長王雷、時任總經理黃祖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鑫誠恒業表示,此次涉及債券為2020年發行,已于2023年結清本息,該行政監管措施涉及問題已整改完畢。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對當前存續債券的發行合規性進行了逐一排查,均不存在違規發行的情況。上述事項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