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7月4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經濟導報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7月起,山東將4類特定從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根據前期評估,這項政策至少將惠及50萬人。
據悉,4類特定從業人員分別是:在從業單位工作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不超過70周歲人員(包括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年滿16周歲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實習學生(包括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或經學校批準自行到實習單位的實習學生和從業單位使用的勤工助學學生),在見習單位(見習基地)見習人員;在住院醫師等規范化培訓期間的醫學在讀研究生;在家政服務機構從業的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情形且與家政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的人員)。
在政策執行上,堅持自愿參保原則,山東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均可以自愿為上述特定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參保后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特定從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在參保繳費、認定鑒定、待遇領取等環節,與法定參保職工執行相同的流程。目前,政策已經正式實施,有參保意愿的從業單位可以在參保地辦理參保繳費。從業單位參保繳費后,特定從業人員受到事故傷害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相應工傷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