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濟南高新(600807.SH)4月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被投資者起訴,公司已按法院生效判決或民事調解書要求履行了賠付義務。為維護公司利益,公司就投資者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部分案件導致的損失向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控股股東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及原實際控制人,賠償公司相關經濟損失53,116,013.32元,并承擔律師代理費、全部訴訟費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已開庭審理,尚未出具法院判決書,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后續判決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