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據滬深北交易所官網數據統計,2024年一季度,三大交易所合計下發303份監管措施,涉及A股上市公司258家。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短線交易、違規減持、獨立董事合規問題等,成為涉事上市公司被監管“緊盯”的主要原因。
事實上,2024年以來,證券交易所始終堅持“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將“嚴監管”不斷落實落細。比如,1月12日,上交所表示,將全面強化“五個監管”,打擊違法行為與推動防范化解風險相結合;深交所表示,不斷優化自律監管工作,切實提高一線監管有效性。在此背景下,一系列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接連被曝光。
毋庸置疑,對上市公司監管從嚴從緊,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成本,從而促使公司治理質量提升,優化資本市場生態。同時,不斷壓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體責任,也有利于減少不實信息對投資者的誤導。
日前,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相關發布會上介紹,證監會集中出臺了《關于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等四份政策文件,從發行準入、上市公司持續監管、中介機構監管等各方面系統性提出政策措施,突出“兩強兩嚴”(強本強基、嚴監嚴管)。上述系列政策的出臺,有利于提升我國資本市場投資價值,釋放了強本強基、嚴監嚴管、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鮮明信號。
科學監管、分類監管、精準監管,以監管促規范,以監管促發展,持續提升監管服務質效,如此,才能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筑牢風險防線。通過推動公開發行自律審查與行政核準、日常監管、現場監察等各業務環節的高效銜接,持續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形成監管合力;發揮科技對監管效能的提升作用,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前沿技術,研發新一代信息披露智能審查系統和市場監察系統,通過實時監控、事后核查、分析研判、調查取證、違規處理等功能,著力完善全鏈條監管閉環,有效識別上市公司財務和經營風險點,大幅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
從證券交易所一季度披露的303份監管措施中不難發現,涉事上市公司被監管“緊盯”的原因多樣,但都侵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不論違法違規行為大小,都應及時打擊,并不斷將監管措施落實落細。與此同時,監管層也應不斷提升監管有效性,讓監管“長牙帶刺”,堅決防止“一退了之”,對于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即使退市也要堅決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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