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3月20日,天潤工業(002283.SZ)發布2023年財報,并披露了分紅預案。去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約40.06億元,同比增加27.74%;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3.91億元,同比增加91.96%。
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1.39億股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后的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3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公告顯示,此次公司擬現金分紅金額約2.60億元(含稅),占202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比例為66.62%。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在披露財報和分紅方案的同時,天潤工業還發布了未來三年(2024年—2026年)股東回報規劃,對未來利潤分配形式、現金分紅比例等做出規劃。
其中提到,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滿足現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具體來看,公司在上述規劃中稱,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時,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足額現金分紅及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還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在現金分紅的比例方面,公司稱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情形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如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80%。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40%。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20%。
公司還提出,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滿足現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經濟導報記者發現,隨著監管層不斷強調增強投資者回報,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情況愈發受到重視。日前證監會更是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提出加強現金分紅監管,增強投資者回報。
由此,上市公司紛紛披露未來對股東的回報規劃,本月以來就有萬華化學(60030.SH)、民和股份(002234.SZ)、維遠股份(600955.SH)等7家山東公司披露了相關內容,其中多家公司設定了“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低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