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購買銀行、保險產品或者接受銀行、保險服務時,常由于雙方對合同條款、服務內容理解不一致產生糾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金號角志愿者團隊成員、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邢露向大家介紹一個便捷的金融消費糾紛處理方式。
調解的好處有哪些?
調解是高效化解金融矛盾糾紛機制中的一種重要途徑,具有客觀中立、成本低、效率高、靈活性強等優勢。省內16個地市均成立了針對銀行保險金融糾紛的調解組織,給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免費維權方式,調解員涵蓋了銀行、保險、醫療、法律等專業人士,從法律和專業的角度公平公正合理地為金融消費者解決糾紛。
哪些金融糾紛可以調解?
消費者因購買銀行、保險產品或者接受銀行、保險服務與銀行、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產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都可以申請調解。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消費者請求調解的,銀行保險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這給消費者提供了主動選擇的權利,是對消費者救濟權的有力保障。
消費者如何申請調解?
目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指導行業協會在16個地市都設立了針對銀行保險金融糾紛的調解組織,消費者可以向當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申請調解時,需要根據調解組織的要求,如實提供身份證明、訴求、證明資料等材料。
調解具體流程有哪些?
首先要提出申請,調解組織決定是否受理。調解組織受理調解申請后,調解員根據糾紛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調解方式。比如,電話調解、現場調解、視頻調解。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在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幫助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如果達不成協商一致的意見,調解結束,消費者可以繼續選擇司法等途徑來解決問題。
調解成功后,調解協議的約束力與執行力如何?
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經過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目前,山東多數地市的銀行保險糾紛調解組織已經在司法局備案,升級成為有行業調解性質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調解不成功的,會影響消費者采取其他救濟途徑嗎?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調解失敗,不影響消費者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以上是關于調解的簡單介紹。消費者有更多知識需求的,可以聯系各地調解組織進一步了解相關內容。
除行業調解外,銀行保險業還開設了“魯眾小保”、“魯眾小保-山東銀行業消保平臺”兩個微信公眾號,24小時接收保險和銀行的投訴。希望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訴求,合理選擇維權渠道,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稿件來源:平安人壽山東分公司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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