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國新健康(000503.SZ)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國新健康保障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國新有限”)和國新益康數據(北京)有限公司(原名為“益康健康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國新益康”)分別持有的廣東海虹25%、20%股權以協議轉讓方式成交,成交金額總計7000萬元。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國新健康轉讓的廣東海虹與受讓方上海福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福芮”)擁有同一個大股東。而國新健康近幾年來營業總收入保持逐年增長態勢,但在凈利潤方面卻一直虧損。
廣東海虹與上海福芮同一個大股東
國新健康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國新有限和國新益康分別持有的廣東海虹25%、20%股權以協議轉讓方式成交,成交金額分別為人民幣3888.89萬元和3111.11萬元,受讓方均為上海福芮,公司出售廣東海虹45%股權成交金額總計7000萬元。
公告信息顯示,廣東海虹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冊資本7742萬元,主要經營范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招標代理,相關業務咨詢;計算機軟件開發、技術咨詢及服務,計算機的裝配、調試服務,商貿信息咨詢;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代理業務和政府采購咨詢服務等。
財務數據顯示,2022年廣東海虹實現營業收入206.80萬元,凈利潤為-240.02萬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6.12萬元,凈利潤為-166.45萬元,資產總額為3168.50萬元,凈資產為2945.66萬元。
此前國新健康在公告中披露,根據最終評估備案結果,中全資產評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為基準日,確定廣東海虹股東全部權益評估結果為12045.32萬元。
從轉讓前廣東海虹的股權結構來看,上海賽迦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賽迦實業”)為其大股東,持股55%;國新有限持股25%;國新益康持股20%。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受讓方上海福芮與廣東海虹大股東相同。公告顯示,上海福芮注冊資本3萬元,主要經營范圍包括投資咨詢、投資管理、商務咨詢等。賽迦實業持股90%;黃治國持股10%。
財務數據顯示,上海福芮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2萬元,凈利潤1萬元,資產總額1.01萬元,凈資產-0.11萬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該公司營業收入400萬元,凈利潤200萬元,資產總額2200.81萬元,凈資產1999.89萬元。
對于此次轉讓,國新健康表示,“本次交易是為了聚焦公司主營業務,進一步優化公司財務結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廣東海虹股權。”
近年來累計虧損5.84億元
財務數據顯示,2020年到2023年國新健康營業收入分別為2.07億元、2.53億元、3.11億元、3.30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43億元、-1.77億元、-0.84億元、-0.80億元。不難發現,近幾年公司業績出現較為明顯的波動。其中,公司營業總收入保持逐年增長態勢,但在凈利潤方面卻一直虧損,已累計虧損5.84億元。2024年三季報顯示,國新健康凈利潤持續虧損,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2億元,同比增長24.4%,凈利潤為-0.32億元,同比增長70.49%。
對于營業收入實現同比增長,在業績交流會上國新健康表示,確實與公司近年來實施的綜合性改革密切相關。今年1月到8月,得益于公司在市場拓展方面的努力以及產品和服務競爭力的提升,合同簽署數量比去年有所增長,而且成功簽訂了數個關鍵的大客戶合約。
公告顯示,國新健康的主營業務分為數字醫保、數字醫療、數字醫藥和健康服務四大板塊。據介紹,醫保端最常見的DRG/DIP是信息化建設+服務形式,不同地區因具體需求不同存在一定差異,后續服務費按照年度計算。醫保端主要以財政資金(政府主導)為主,也有部分合作方(保險公司、銀行)資金。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國新健康中標最多的是DRG/DIP項目。截至2024年上半年,數字醫保方面,國新健康在全國累計已實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地區中,已服務70余個地區;在全國推行實施DIP支付方式地區中,已服務40余個地區;目前數字醫保業務已經覆蓋全國200多個統籌區。醫保信息化業務方面,已完成10個省份的支付方式管理和基金智能監管相關子系統的實施部署。數字醫療方面,國新健康已覆蓋近700家醫院。
2024年上半年,國新健康實現營業收入1.37億元,數字醫保與數字醫療兩大業務貢獻了70%以上的收入。其中數字醫保產品收入5332.10萬元,占營業收入的38.81% ;數字醫療產品實現4771.0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34.73% 。但在毛利率方面,國新健康的四個業務板塊中,只有數字醫療的毛利率為7.31%,其他均是負數。
此外,國新健康似乎還貼著“鐵公雞”的標簽。Wind數據顯示,自1992年上市以來,國新健康僅現金分紅2次,累計分紅金額4771.95萬元。而且,自2003年以來,公司連續20年再無分紅。
對于未實施分紅,國新健康表示,“近年來,公司持續深耕三醫業務領域,業務拓展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因此尚不具備分紅的基礎。未來,隨著公司盈利能力的逐步提高,公司將遵循相關規定,在滿足現金分紅的條件下積極向投資者進行分紅。”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楊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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