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面實行注冊制,A股常態化退市逐步形成。但也有市場觀點認為,A股退市率不高。對此,在證監會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表示,2020年底,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新一輪退市改革方案,滬深證券交易所修訂了退市規則。改革方案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投資者結構特點、市場承受能力和經濟發展階段,強調分類施策,既完善了強制類退市指標和流程,也暢通了多元化退出渠道,力求平穩推進。改革3年來,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強制退市,強制退市數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呈現兩個特點:一是面值退市顯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數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場優勝劣汰的自我調節機制開始形成;二是重大違法類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達到重大違法標準進入退市程序。這些公司的退市帶動中介履職、投資理念、市場生態發生了深刻變化,總體符合改革預期。
“我們也關注到市場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觀點。”郭瑞明表示,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堅持“應退盡退”,在退得下的同時還要退得穩,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國為代表的境外市場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為主,是自愿退市為主,有些市場自愿退市占總退市比例超過90%,真正強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戰略考量,主動作出的市場化選擇。A股強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組退市、主動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場。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改革要求持續鞏固深化常態化退市機制。
一是繼續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過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資源,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制度。
二是嚴格執行退市規則,堅持“應退盡退”,嚴厲打擊退市過程中伴生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保殼”行為,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
三是堅決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關方違法違規的,即使退市也要堅決追責;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支持投資者運用《證券法》規定的各項賠償救濟舉措,維護自身權益;推動退市公司依法、有序進入退市板塊,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權等基本權利。(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