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9月25日,證監會網站披露《關于廣西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以及《關于杭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對兩家公司進行問詢。
證監會對廣西能源集團、中信證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公司的問詢問題為:近期,市場反應發行人二級子公司廣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廣西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310”)可能存在虛增2022年營業收入的情形,請發行人對上述事項進行補充說明,請主承銷商、會計師對發行人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專項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證監會對杭州市水務集團、中國國際金融、國泰君安證券問詢的問題是:報告期內,發行人資產負債率由66%上升至74%,負債率處于行業內較高水平。請發行人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已收購公司整合情況、擬收購公司經營財務情況、融資安排等,補充說明本次債券償付保障安排。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證監會要求兩家公司及其主承銷商,在3個月內向申報材料的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及電子文檔。不能按期回復的,可依法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