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根據深交所上市委的安排,去年已經過會的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順科技”)今天(9月14日)再次被安排上會。該公司擬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擬募集資金5.6億元。
去年7月21日,江順科技首發申請獲得證監會發審委通過,但不知是何原因,該公司直到IPO實施全面注冊制,也沒有獲得證監會的發行批文。
按照有關規定,在今年2月份全面注冊制實施后,過會且未獲批文的IPO企業,既可以繼續向證監會申請批文,也可選擇向交易所申請重新審核。截至2月底,過會未獲批文的企業共有9家,其中江順科技選擇了平移深交所審核模式。
有7年證監局工作背景的董秘辭職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沒有拿到發行批文而選擇平移深交所材料后,公司董事會秘書肖永鵬選擇了辭職。江順科技在最新上會稿中表示,肖永鵬是2020年6月加盟江順科技,其2022年度年薪為54.89萬元;2023年4月,基于公司的人事安排調整及肖永鵬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經協商公司與肖永鵬解除勞動關系,由董事、財務總監陳錦紅兼任董事會秘書。
此前江順科技擬招股書顯示,入職之前的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肖永鵬一直擔任江蘇證監局科員。但在離開證監局僅1個月后,肖永鵬就入職江順科技的總經辦,并在其員工持股平臺“江陰天峰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8.18%的股份。其中,入股資金提供方是江順科技的實控人張理罡。直至江順科技啟動IPO輔導前夕,這筆墊資才得以償還。
據國家《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盯: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而根據證監會2021年6月實施的《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證監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IPO企業需要滿足入股禁止期等要求。
指引所規范的離職人員,則是發行人申報時相關股東為離開證監會系統未滿十年的工作人員。入股禁止期則是指副處級(中層)及以上離職人員離職后3年內、其他離職人員離職后兩年內。
而在最新的上會稿中,肖永鵬已經從江陰天峰管理咨詢合伙企業合伙人名單中消失。但其股權是否被人代持,上會稿沒有作出說明。
蹊蹺的股東出資糾紛案,背后原因待解
值得關注的是,《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朱正洪等股東出資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2023)蘇0281民初209號之二顯示,原告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朱正洪、陳國興、陳進興股東出資糾紛一案,江陰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但原告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至于江順科技為何提起股東出資訴訟,又為何很快撤訴?公司目前有無股權糾紛,股權是否清晰?這些公司上會稿都沒有披露。
江順科技主要產品為鋁型材擠壓模具及配件、鋁型材擠壓配套設備、精密機械零部件,主要客戶包括中車公司、布蘭肯集團、濱海通達、龐巴迪集團等。
從財務指標來看,江順科技報告期內業績持續增長。2020、2021、2022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5.49億元、7.42億元和8.92億元,扣除后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6785.2萬元、9962萬元和1.37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鋁型材擠壓模具及配件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1.04%、43.41%和 44.31%,鋁型材擠壓配套設備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3.95%、31.82%和32.00%,精密機械零部件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9.83%、33.59%和33.19%。公司特別提示,公司上市后存在較高毛利率無法維持的風險,同時存在業績下滑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