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原管理單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親友低價購房,違規幫助親屬入股私營企業;紀法意識淡漠,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志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姜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違背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決策部署,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鄭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