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戴岳
金融監管機構改革迎來新進展。經濟導報記者從多個信源獲悉,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省內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為市分行。


與此同時,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官網已經更名完畢,此前“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





改革重點和難點主要在人事安排
經濟導報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關于“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的部署,中國人民銀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5個計劃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于8月18日掛牌。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加掛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區分行加掛分行營業管理部牌子。
這意味著,運行20余年的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成為歷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歸。中國人民銀行從現行的大區分行回歸到省分行制度,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業內人士表示,恢復省分行已醞釀多年,此前已陸續將大區分行的部分業務權限恢復至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層面,此次省分行掛牌在省級業務交接層面并不存在太多變動。
有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恢復省分行,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主要還在人事安排。例如,大區分行所在地會設立分行營業管理部,隨著恢復省分行后,營業管理部的職能和人事如何與省分行有效銜接還待確定。
另有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士向經濟導報記者分析,分行營業管理部在大區分行運行期間就有不同的管理模式,有的與大區分行合署辦公,有的則是相對獨立的機構。此次不少省分行揭牌的同時會加掛營業管理部的牌子,營業管理部不再是單獨的實體機構,可能會以省分行內設處室的組織架構形式承接相關業務。
省分行掛牌只是本輪中國人民銀行機構改革的其中一部分內容,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此輪中國人民銀行的改革還涉及總行層面一些監管職能的剝離,在地方層面不再保留縣(市)支行,以及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范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等職能、組織架構、人事的方方面面。相關“三定”(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方案預計將在年底前落地。
九個大區分行成為歷史
公開資料顯示,1997年,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通知》,對人民銀行自身機構進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改為九個大區行。九個大區分行,分別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有兩個,分別位于北京和重慶。
據悉,當時改革參照了美聯儲的大區行模式,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增強在地方層面執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人民銀行地方分支機構在制定貨幣信貸政策以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大區分行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總行的授權,負責轄區內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等。
大區分行運行一段時間后,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一些不足和弊端逐漸顯現。有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士向記者透露,大區分行跨省管理半徑太大,分管幾個省份的大區分行較難兼容不同地方的經濟差異,這容易導致貨幣信貸政策無法精準有效地支持不同地區的差異化情況。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