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省屬企業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結合工作實際,著力破解省屬企業"整體質效不高,特別是二級及以下權屬企業虧損"問題,省國資委制定了《省屬企業虧損企業治理工作方案》(下稱《方案》)。
起草背景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期間,省國資委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指導省屬企業梳理了重點虧損子企業642戶,明確目標、制定方案,多措并舉推進虧損企業治理,實現總體減虧41.48%。受疫情形勢影響以及部分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等原因,省屬企業仍然存在較多虧損企業,整體發展質效亟待提升。
本次治虧與以往有較大不同
一是更加注重整體治虧成效,區別于以往開展的劃定范圍的"名單式"治虧。
二是明確提出將經營性虧損企業作為治理重點,統籌兼顧對其他類型虧損企業的治理。
三是鮮明提出要真治虧真見效,嚴禁通過提前確認收入、延遲結轉成本、關聯交易轉移利潤等方式虛假治虧、突擊治虧、"數字治虧"。
主要內容
工作目標
主要從虧損面和虧損額兩個維度提出治理目標,要求2023-2024年期間實現兩項指標雙下降。
1.關于虧損面治理目標
總體目標:
以2022年度財務決算數據為基礎,省屬經營性虧損企業2023年整體虧損面要壓降至15%以下,2024年整體要壓降至10%以下。
年度目標:
對于2022年度虧損面低于20%的省屬企業,2023-2024年兩年內虧損面要壓降不低于5個百分點,其中虧損面低于10%的,兩年內要壓減30%以上;對于虧損面在20%至30%之間的省屬企業,到2023年底要將虧損面壓降至
20%以下,2024年虧損面要較2023年壓減20%以上;對于虧損面在30%以上的省屬企業,到2023年底將虧損面壓減10%以上,到2024年底將虧損面壓降至20%以下。
2.關于虧損額治理目標
以2022年度財務決算數據為基礎,省屬企業兩年總體虧損額壓減30%以上。
2023年省屬企業整體虧損額要壓減20%以上,2024年在上年基礎上再壓減15%以上。
工作舉措
主要從四個方面開展治虧工作。
一是明確治虧目標。
各省屬企業要全面梳理二級及以下權屬企業中的虧損企業情況,深入分析虧損原因,確定本企業及各虧損子企業2023-2024年兩年治虧目標。
二是制定治虧方案。
各省屬企業要按照治虧目標,制定治虧工作總體方案和虧損企業治虧子方案,報省國資委備案。
三是分類精準施策。
對于可持續經營的虧損企業,要實現減虧、扭虧;對于扭虧無望的虧損企業,原則上要清理退出。同時,對于有一定治理難度的政策性、平臺類和處于培育期的虧損企業,各省屬企業要通過降本增效、向內挖潛等各項措施,實現減虧、扭虧。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
省屬企業要結合實際,建立虧損企業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可通過集團領導包干到戶、簽訂虧損企業治理責任書等方式,壓實二級及以下權屬企業的治理主體責任。要強化對盈利企業內部管控,進一步采取增收節支等提質增效措施,確保整治過程中不出現新的經營性虧損企業。
有關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屬企業要高度重視虧損企業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督導機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迅速行動,真抓實干,確保實現2023-2024年既定治虧目標。
提升發展質效
各省屬企業要全面落實◇"兩高一穩五提升""尋標對標創建一流企業"等目標要求,不斷強化精益運營和精益管理,著力提高管理水平,持續鞏固提升經營質效,通過高質量發展逐步破解企業虧損問題。
嚴格落實治虧方案
各省屬企業要結合實際,抓好治虧方案的組織實施,確保實現既定治虧目標。嚴禁通過提前確認收入、延遲結轉成本、關聯交易轉移利潤等方式虛假治虧、突擊治虧。省國資委也將加強對虧損企業治理工作的推動促進和督導考核工作,定期調度了解虧損企業治理進展情況。
嚴肅責任追究
省屬企業在推進虧損企業治理時,對發現的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等問題線索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等機構。上報有關信息資料要實事求是,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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