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已經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將“專精特新”作為中小企業發展方向;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中小企業及時解除懲戒措施。
《條例》規定,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業活力,加大創業主體柔性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科研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中小企業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中小企業的,其工資、社會保險等各項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此次修訂在推動創新、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方面作了大幅度的內容擴充,強化制度創新。”據介紹,《條例》一是在總則中明確將“專精特新”作為中小企業發展方向,推進中小企業跨界融合;二是細化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制度措施,打造適應中小企業需求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提供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三是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和產業鏈創新,推動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化發展;四是支持中小企業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試驗設施,開展技術研發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