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復,同意興業銀行發行不超過1300億元的資本工具。興業銀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24個月內完成發行。
商業銀行發行如此大規模的資本工具引發市場熱議。對此,興業銀行方面向記者表示,發行1300億元資本補充工具是基于優化結構與夯實資本的考慮。由于資本補充工具的投資對象主要是銀行、保險、理財等機構,不屬于資本市場再融資。同時,考慮到當前流動性水平充裕、利率水平較合理,資本補充工具優化發行有利于降低該行負債成本,夯實資本基礎,增強運營實力,支撐業務穩健持續發展。
記者注意到,對于此次發行計劃,興業銀行曾在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提交的《關于發行資本債券的議案》中有所提及。興業銀行表示,為滿足不斷提高的資本監管要求、支持業務可持續發展,結合存量資本工具的到期情況,同時考慮目前較為有利的資本補充外部監管環境,擬根據監管政策導向和市場情況,一次或分期在境內外市場發行不超過1300億元等值人民幣的資本類債券(含合格二級資本債券、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募集資金將用于充實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
對于發行資本債券補充資本的必要性,興業銀行在該議案中解釋稱:一是監管部門較大幅度提高商業銀行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二是該行有大量資本工具面臨贖回,需要續發資本工具確保業務持續發展。(來源: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