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濟南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
政府可依法采取干預措施
根據《實施細則》,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機制。因保障公共利益確需實施價格干預的,濟南市人民政府在報請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可依法采取相關干預措施。
在網約車平臺公司方面,《實施細則》提出,濟南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載明經營區域,經營期限為3年,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山東省公安部門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相關備案手續。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于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作出經營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延續經營;逾期未提交延續經營申請的,經營許可證到期自動失效,已經許可的車輛停止在該平臺的運營。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擅自暫停或者終止經營,需要暫停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原許可機關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后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告知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
網約車平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濟南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取得經營許可后無正當理由超過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車輛運營,或者運營后無正當理由連續180天以上停運的;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或者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出租車進行質量信譽考核
等級過低將收回經營許可
在巡游出租汽車方面,《實施細則》提出,申請巡游車經營許可,應當事先依法取得巡游車車輛經營權。出租車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依法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被許可人應當按照《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和經營協議,投入符合相關條件的車輛,包括具有本市機動車號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車,車輛登記使用性質為“出租客運”;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安裝配置能存儲7日以上的車內監控設備及符合行業管理要求的智能終端設備且保證正常運行等。
巡游車經營者在巡游車車輛經營權期限內,不得擅自暫停或者終止經營。需要暫停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巡游車車輛經營權到期擬繼續從事經營的,巡游車經營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15日前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以及對巡游車經營者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作出相關處理。
考核等級在經營許可證注明的經營期限內均為AA級及以上的,應當批準其繼續經營;考核等級在經營許可證注明的經營期限內有A級的,應當督促其加強內部管理,整改合格后準許其繼續經營;考核等級在經營許可證注明的經營期限內有B級或者一半以上為A級的,核減10%的車輛經營權;考核等級在經營許可證注明的經營期限內有一半以上為B級的,應當收回車輛經營權。
巡游車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收回其巡游車車輛經營權:取得巡游車車輛經營權后無正當理由超過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車輛運營,或者運營后無正當理由連續180天以上停運的;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或者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巡游車車輛經營權期限屆滿未申請延續或者未被準予延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據悉,兩個《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8日。(來源: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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