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初磊
近日,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儲能電站集中調用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如遇電力供應緊張,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在預測常規火電、核電、抽水蓄能機組出力和省外來電規模無法滿足全網電力需求的情況下,可根據相關運行規程和工作程序,向新型儲能電站下達應急集中調度指令。
儲能電站接到應急調度指令后,應當立即按照調度指令執行。其中,獨立儲能的充放電價格按當時市場現貨價格結算,配建儲能的放電價格按當時市場現貨價格結算,由此產生的價差費用(收益)由全體工商業戶分攤(分享)。對于故意延誤執行或拒不執行應急調度指令的新型儲能電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