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據菏澤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菏澤市委批準,菏澤市紀委監委對菏澤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龐少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龐少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涉案財物;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用于其家庭支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和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龐少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菏澤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菏澤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紀委批準,決定給予龐少杰開除黨籍處分;由菏澤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菏澤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