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見習記者 于婉凝
經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祥生科技(871643.NQ)股票自11月14日起復牌。但是,復牌之后的祥生科技,并未迎來好消息。
就在復牌的前一日,北交所決定終止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審核。這意味著,今年6月中旬便報送北交所上市申報材料的祥生科技,在歷時近5個月之后,其北交所IPO的夢想宣告破滅。
出于未來戰略調整的考慮
祥生科技注冊地為濰坊壽光市王高工業園,目前為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企業,主要業務為以CPVC(氯化聚氯乙烯)為核心的氯化物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與技術服務。公司董事長侯麗華與董事兼總經理侯順祥系夫妻關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侯林為二人之子,三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100.8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1.12%,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財務數據顯示,2020-2022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61億元、3.26億元、5.63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224.87萬元、2111.43萬元、1.27億元。其中,2022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增幅達72.38%,凈利潤更是同比大增501.45%。
2023年6月20日,祥生科技向北交所報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報材料。根據相關規定,自6月21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國股轉公司停牌。6月26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書》,北交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
7月11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審核問詢函;9月1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專項問詢意見;9月25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中止審核的申請;11月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終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的議案》和《關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材料的議案》。
11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關于終止對祥生科技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審核的決定》。根據相關規定,北交所決定終止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審核。
公司為何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請材料?11月14日,經濟導報記者撥打祥生科技董事會秘書侯林的辦公電話,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以“侯林出差”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考慮倒未來戰略調整,結合對資本市場路徑的規劃,祥生科技擬終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并撤回相關上市申請材料。”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經濟導報記者。那么,祥生科技在對接資本市場方面有何新的規劃?由于祥生科技方面婉拒了采訪,經濟導報記者尚不得而知。
相關中介機構近期“風波不斷”
祥生科技原擬在北交所公開發行股票總數量不超過2096萬股普通股(未考慮超額配售),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擬募集資金3.91億元,計劃用于“PVC-C及CPE制品生產項目(一期)”“45000噸/年CPVC、CPE裝置整合提升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營銷網絡建設”“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祥生科技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東方證券,審計機構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作為祥生科技保薦機構的東方證券,最近可謂“風波不斷”。比如,10月7日,滬市主板擬上市公司浙江國祥因存在同一資產二次上市、發行定價較高等問題引起市場關注,公司決定暫緩發行申購工作后,該IPO項目的保薦機構東方證券也引發熱議。
此外,10月10日,東方證券發布一則澄清公告稱,公司注意到,有自媒體報道稱,浙江國祥IPO一事風口浪尖之際,公司大批高管突然于10月9日集體離職;公司特此聲明,公司存在四名董事、監事等人員的離職事項,但上述人員離職均為正常變動。東方證券介紹,宋雪楓因工作調整辭去公司執行董事等職務;張健因工作調動從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調任至江蘇省分公司,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佟潔因到齡退休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公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辭職,是因個人職業發展規劃調整。
另據公開信息,自今年以來,東方證券旗下至少5個IPO項目上市均進行了超募,再加上這些超募的項目又多數破發,讓東方證券備受關注。
作為祥生科技審計機構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則在日前受到處罰。8月中旬,山東證監局發布《關于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付忠偉、趙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據悉,山東證監局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及付忠偉、趙亮執行的祥生科技2022年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及付忠偉、趙亮存在9個方面的執業問題。比如,在存貨審計方面,部分存貨測試底稿存在計算或公式錯誤,部分審計底稿之間的數據不勾稽;在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審計方面,固定資產監盤程序執行不到位,未見記錄抽盤樣本的實際盤點情況……
“對于中介機構來說,如果因自身因素導致客戶IPO受阻,這會對相關中介機構的風評以及未來市場拓展產生影響;對于擬上市企業而言,如果自身沒有出現違規經營、財務造假、與中介機構協同進行誤導性陳述等操作,對上市前景一般不會造成實質上的影響。因此,一家擬IPO企業突然選擇撤單,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比較復雜。”南方一家券商的基金經理嚴鵬對經濟導報記者分析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