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決定將現行煤電單一制電價調整為兩部制電價。為何要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有何影響……一起來看快問快答→
問: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有何意義?
答:隨著國內新能源快速發展,推動煤電這一我國最重要、成本較低的支撐調節電源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撐保障和電量并重轉型,平常時段為新能源發電讓出空間、高峰時段繼續頂峰出力,對促進新能源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專家介紹,煤電經營成本包括折舊費、人工費、修理費、財務費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變動成本。目前,電力市場成熟國家通常實行兩部制電價,即容量電價主要回收機組固定成本、電量電價主要回收變動成本。電量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靈敏反映電力市場供需、燃料成本變化等情況;容量電價水平根據轉型進度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并逐步調整,充分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價值。因而,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更好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
問:兩部制電價政策,對煤電企業有何影響?
答:在現行單一制電價體系下,煤電企業只有發電才能回收成本并獲得回報。隨著煤電轉變經營模式,煤電機組越來越多時間“備而不用”,通過單一電量電價難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來出現行業預期不穩等現象。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建立,破解了這一行業難題。
“此次建立容量電價機制采取了明確預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穩定煤電行業預期、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識,確保機制平穩實施!眹野l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具體來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明確了容量電價水平,價格按照回收煤電機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方式確定。其中,用于計算容量電價的煤電機組固定成本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為每年每千瓦330元。綜合考慮各地電力系統需要、煤電功能轉型情況等因素,2024年至2025年,多數地方通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比例為30%左右,部分煤電功能轉型較快的地方適當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此外,各地煤電容量電費納入系統運行費用,每月由工商業用戶按當月用電量比例分攤。
問:對于終端用電成本究竟有何影響?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的影響,無論是從短期還是從長期看,都是積極正面的。
短期看,對終端用戶用電成本的影響總體較小。由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主要是電價結構的調整,煤電總體價格水平基本穩定,特別是電量電價小幅下降,將帶動水電、核電、新能源等其他電源參與市場交易部分電量電價隨之下行,工商業用戶終端用電成本總體有望穩中略降。
長期看,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首次實現對煤電這一主力電源品種電能量價值和容量價值的區分,可有力推動構建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引導煤電、新能源等市場參與者各展所長、各盡所能、充分競爭,全面優化電力資源配置,提升電力系統的經濟性,從而降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
此外,此次出臺的新政策不涉及居民和農業用戶,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
國家能源集團技術經濟研究院副主任柴瑋表示,可以預見,隨著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的持續深入,價格機制改革的作用將愈發凸顯,帶動我國電力市場建設更加市場化、更加規范化、更加科學化。(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