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步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相關業務要求,進一步擴大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機構范圍。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資金長期鎖定,專門用于個人養老保障的保險產品,具有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等特點,為人民群眾長期積累“養老錢”提供了新的選擇。
2021年6月,原銀保監會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服務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2022年3月,將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并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與。自試點啟動以來,業務進展總體平穩,社會反映良好。金融監管總局認真梳理總結試點經驗,廣泛聽取各界意見,決定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從試點轉為正常業務,符合條件的人身保險公司可以經營。
此次發布的《關于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共三十三條,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保險公司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等要求。二是規范產品設計,對積累期和領取期、領取轉換表、保險責任、現金價值等作出規定,并對保險條款和費率統一實行備案管理。三是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加強賬戶管理。四是明確保險公司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宣傳和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五是規范保險公司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信息披露要求等。(來源: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