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見習記者 于婉凝
日前,齊翔騰達(002408.SZ)公告稱,因信披違規,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車成聚、時任財務總監黃磊、董秘張軍等責任人均被山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齊翔騰達及車成聚等此番收到警示函,是因為哪些事項?這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呢?
“不涉及對財報的追溯調整”
據山東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齊翔騰達存在2020年及2021年年報披露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數據不準確的問題。
2020年9月,齊翔騰達全資控股的廣州齊翔與上下游公司進行了尼龍顆粒的采購銷售業務。2020年9月、2021年1-5月,廣州齊翔與上下游公司進行了苯乙烯的采購銷售業務。其中,2020年采購金額為3.8275億元、銷售金額為3.8311億元的尼龍顆粒交易以及2020年采購銷售金額為1億元、2021年采購銷售金額為1.77億元的苯乙烯的交易缺少商業實質,廣州齊翔確認了收入、成本,虛增2020年營業收入4.83億元、營業成本4.83億元,虛增2021年營業收入1.77億元、營業成本1.77億元,使得齊翔騰達2020年及2021年年報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由于公司存在虛增收入的問題,那么,公司相關財報是否需要追溯調整?
“虛增的營業收入占總營收的比重較小,因此公司不涉及對相關財報的追溯調整。”10月18日下午,齊翔騰達證券部門有關人士對經濟導報記者回應說。
經濟導報記者查詢獲悉,該公司2020年度實現總營收246.86億元,2020年虛增的營收4.83億元占其不到2%的比重;2021年度,該公司實現總營收348.92億元,2021年虛增的營收1.77億元占其比重更小。
另據最新的財務數據,2023年上半年,齊翔騰達實現營收137.85億元,同比下滑15.97%;實現凈利潤2043.92萬元,同比下滑97.73%。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變化,主要從事化工制造板塊和供應鏈管理板塊業務。報告期內,由于需求端與供給端面臨雙重壓力,化工產品價格持續低位盤整,公司銷售壓力增大;受國外通貨膨脹持續影響,產品出口量價齊跌;此外,受原油價格及行業政策影響,原料價格大幅波動,影響產品利潤。面對不利因素,公司加大市場開拓力度,不斷提高產品周轉率,并開展技改、降本增效等措施,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經營情況逐步好轉。
未對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此外,山東證監局檢查發現,齊翔騰達還存在供應鏈貿易業務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問題。
2020年、2021年,齊翔騰達控股的淄博齊翔騰達供應鏈有限公司及廣州齊翔,通過兩家網上倉儲服務平臺與上下游進行了乙二醇、精對苯二甲酸的交易,相關交易占公司境內供應鏈業務比重較高。2022年2月16日,深交所向齊翔騰達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就供應鏈業務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主要商品和服務的定價政策、結算模式、信用政策、實物流轉、資金流轉等問題做出說明,并對外披露。公司在當年2月24日發布的關注函回復中,未按要求充分說明上述業務的實物流轉等具體業務模式,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
齊翔騰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同時,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車成聚、時任財務總監黃磊、董事會秘書張軍作為責任人,均違反了相關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齊翔騰達及上述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并將上述情況記入誠信檔案;要求齊翔騰達及相關責任人應引以為戒,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并在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那么,此番公司被處罰一事,是否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齊翔騰達上述人士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公司生產經營及新項目建設一切正常。
齊翔騰達方面還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提到的問題,并對該事項相關的問題和不足進行深刻反思,充分吸取教訓、認真總結,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同時,公司董監高人員將加強內部管控,認真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9月28日,公司收到總經理車成聚的通知,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堅定信心和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車成聚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期間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計303.1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1%),增持金額共計2009.48萬元(不含手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