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10月8日,北交所發布修訂后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下稱《轉板指引》)。本次北交所轉板新規高度重視投資者權益保護,并明確了“四步走”的轉板程序。據悉,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或深交所申請轉板有關事宜適用該指引。
根據《轉板指引》,有轉板意愿的上市公司應從實現長遠健康發展、切實回報投資者出發,審慎評估自身是否符合轉板條件,并選聘具有良好執業質量的保薦機構,穩妥啟動、推進轉板工作。指引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并強化“關鍵少數”監管,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承諾公司推進轉板期間“不減持”,防范相關主體利用“忽悠式”轉板牟利、損害投資者權益。
今年9月初,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交所的意見》,提出“穩妥有序推進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隨后,北交所就火速對優化轉板安排征求意見。此番對《轉板指引》的修訂,引發了市場高度關注,不少北交所企業表示,將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與新規帶來的利好,酌情考慮轉板事宜。
事實上,北交所正處于市場建設初期,尚未形成穩定的估值中樞,屬于“投資洼地、政策高地”。目前,北交所不少優質企業股票處于價值低估狀態,股票的平均估值僅為滬深市場同行業股票的三分之一左右,這是影響市場活躍度的重要原因。轉板機制的通暢,有助于進一步打開優質上市公司發展空間,利于打造新的估值中樞,促進北交所估值水平向滬深市場靠攏。只有暢通轉板機制,北交所上市公司才能活躍起來。
轉板制度是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關鍵舉措,其有利于充分發揮各板塊市場的功能,從而為優質企業提供更加豐富的發展道路和上市的選擇。但轉板并不涉及公開發行股票,不會增加市場融資額和上市公司數量,也不會導致市場所擔心的“擴容”和“抽血”問題。隨著北交所市場的設立和快速發展,各方預期更加多元,在此背景下穩步有序推進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完善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全鏈條服務體系,也屬水到渠成。
值得注意的是,《轉板指引》補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轉板事宜前的程序,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要審慎做出“雙向選擇”,同時要求建立北交所與滬深交易所的“預溝通”機制,此舉可以幫助上市公司更準確判斷現階段是否具備啟動轉板的條件,也體現了交易所服務市場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