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10月8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財政金融協同服務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將從2024年起實施20條措施,構建具有山東特色的政策協同支撐體系,引導更多資源要素向創新創業領域聚集,營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型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促進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
在提升科技信貸供給能力方面,將創設總規模130億元的科創和“專精特新”再貼現引導額度,優先接受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貸款作為再貸款合格質押品。引導銀行機構運用降準釋放資金,加大科技型企業低成本信貸投放力度。設立“魯科貸”品牌,對科技成果轉化貸款按時還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任選一筆貸款按實際支付利息的40%給予一次性貼息支持,單個企業最高貼息50萬元;所發生的貸款本金損失,省財政、市財政、貸款銀行按照35%、35%、30%的比例給予風險分擔,對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研發類信用貸款本金損失,省市風險補償比例最高可達90%。
在構建全省科技擔保和保險體系方面,將創設“魯科擔”品牌服務體系,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備案方式,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成員為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擔保。對以知識產權、許可權等無形資產作為反擔保措施或無反擔保要求且實際收取企業擔保費率不超過0.5%/年的“魯科擔”業務,省財政在預算額度內每年給予擔保機構不高于擔保金額0.5%的保費補貼;發生資金代償的,給予擔保金額最高20%的風險補償。
支持保險機構結合全省重點創新鏈條環節、科技型企業需求,開發設計“魯科保”系列專屬科技保險產品,對于首年度購買“魯科保”產品的科技型企業,省財政最高按照保費的50%給予補貼,以后年度按不超過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萬元。
在加強科技創業投資運作方面,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創業投資機構,按其自設立之日起3年內,實際投資山東區域內非上市科技型企業累計每滿2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給予其獎勵200萬元,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實際管理規模達50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科技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給予獎勵支持300萬元。
對政策實施后首次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對政策實施后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期滿2年且7年內實際發生投資損失的,省財政按照其首輪投資實際損失金額的2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600萬元。
支持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出資創業投資機構,對實際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金額占其實繳資金(實收資本)50%以上的,省財政分檔給予長期資本方投資獎勵,用于增加在魯再投資。其中,實際出資額在1億元至3億元(含)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實際出資額在3億元以上,給予不超過400萬元獎勵。
支持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與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對接合作,與國內一線天使投資機構合作設立初創期子基金。鼓勵創新創業共同體、新型研發機構等發起設立科技創新基金,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按市場化原則給予投資支持。支持采取“孵化+投資”方式建設科技孵化器,對所服務在孵科技型企業進行創業投資的,省財政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每年200萬元的獎勵,所投資在孵項目按照市場化原則推薦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支持。
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方面,遴選高新技術、綠色低碳、“專精特新”等領域優質企業充實全省上市后備資源庫,入庫企業享受山東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融資服務和上市政務事項直通車服務。深入實施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充分發揮滬深京交易所省級資本市場服務基地和科創板企業培育中心作用,推動入庫“硬科技”企業、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境內上市或境外首發上市。
對符合條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的科技型企業,省財政按照申請募集資金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總部企業按上市進程,分階段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指導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發展,引導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
支持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探索發行科技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含轉股條件的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等。支持公募資管產品合規參與投資。支持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等補充資本,增加金融債發行規模,提升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能力。
在優化省科技計劃形成和支持機制方面,加快建立行業部門、產業界、金融投資機構、專家智庫等多方參與的科技指南和項目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創投專家及投資代表在項目立項和驗收等環節中的決策咨詢作用,探索實施重大產業創新項目主管部門、基金、銀行三方聯審機制,強化對技術成熟度、產業化經濟性、項目預期前景的驗證評估。
實行科技項目常態化、動態化儲備管理,建立科技項目投融資需求信息共享機制,將有融資需求的項目企業,及時推送金融及投資機構受理。在符合商業和技術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同步推送企業生產經營、研發能力、預期前景等項目申報及評審信息,為金融投資機構評估審查提供條件保障。
大力推動財政資金、銀行貸款、融資擔保、產業投資一體化配置,支持銀行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協同合作,為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承擔企業,提供更高額度、更低成本的中長期信貸資金;引導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省科技股權投資和社會資本對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立項項目給予聯動支持。在省級重大創新工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財政穩定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對外投資等領域,探索開展“撥改投”“撥投結合”“先投后股”等支持模式。
在構建科技金融良好生態方面,支持山東科技大市場發展。搭建全省統一的科技要素市場,打造線上線下結合的區域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山東好成果”發布的重大技術成果與各類金融資本對接。引導技術經理人全過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對省級高級技術經理人對接成功的項目,“魯科貸”“魯科擔”“魯科保”等金融產品予以優先支持。
完善省科技金融增信平臺功能,匯聚政府公共數據、互聯網公開數據、第三方商業數據,建立多維數據評價模型,開發數據金融價值,對企業精準畫像,基于科技增信評價推進政府、企業、金融機構互通、互信、互認。探索“產業認定+科技增信”模式,為科技型企業無擔保無質押融資提供直接信用賦能。
深入推進濟南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出臺支持試驗區建設的專項辦法,爭取總部優惠政策優先在試驗區落地實施。推動建立科技型企業投融資盡職免責機制,適度提高科技金融業務不良容忍度。鼓勵金融機構制定實施細則,推動容錯免責機制落實落地,對盡職無過的,依法依規免除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