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四部門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企業年金的指導意見》,對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加大企業年金扶持力度等方面做了詳細要求,全文如下: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山東省總工會
關于加快發展企業年金的指導意見
魯人社字〔2023〕90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資委、總工會,各有關單位:
為健全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充分發揮企業年金在凝聚職工隊伍力量、改善退休人員生活、提高用人單位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我省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令第36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1號)等規定,現就加快企業年金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
1.推動國有企業建立覆蓋全員的企業年金。具有相應經濟負擔能力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經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或實際控股人職責的部門審核同意或備案后,率先建立覆蓋全員(指試用期滿的職工,下同)的企業年金。
2.鼓勵非國有企業以多種方式建立企業年金。有條件的非國有企業,可率先建立覆蓋全員的企業年金;暫不具備條件的非國有企業,可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隊伍建設等情況,根據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等條件,先按全員人數的一定比例覆蓋部分職工,逐步實現覆蓋全員。
3.支持其他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可為職工(雇工)建立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可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4.促進各類園區內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創業園、孵化園、開發區等各類園區管委會,可采取業務指導、集中推薦、入戶宣傳等方式,積極引導園區內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有條件的園區,可發揮區域優勢,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導下,探索以園區為單位,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加入的方式,建立涵蓋園區內企業和員工的企業年金。
二、加大企業年金扶持力度
5.優先發展人才年金。暫不具備全員建立企業年金條件的用人單位(含國有、非國有等各類用人單位),可在企業年金制度平臺下,按照《山東省人才年金試行辦法》(附件)等規定,優先為符合單位發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結合實際選擇部分市(設區的市,下同)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
6.完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企業年金方案。勞務派遣人員,原則上參加勞務派遣公司的企業年金,鼓勵用工單位為勞務派遣人員參加企業年金提供資金支持。針對不同用工單位的實際情況,勞務派遣公司可在與用工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協商的基礎上,確定適用于派入不同單位人員的方案細則,促進與用工單位人員實現同工同酬。
7.強化企業年金與政府優惠政策的集成聯動。逐步將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享受政府各項優惠政策的基本條件。逐步將職工參加企業年金的情況,作為評選和諧勞動關系單位、企業先進工會組織等的參考條件。
三、優化企業年金發展環境
8.建立協同推動企業年金發展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工會組織要強化工作聯動,及時溝通情況,共同解決問題,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擬訂本地區企業年金發展規劃,加大政策指導和宣傳力度,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備案等工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所屬企業的工作指導,促進有經濟負擔能力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各級工會、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宣傳引導,提升用人單位和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主動性。各受托機構要不斷提升服務意識,按時報送年度運行情況報告,協助用人單位做好年金方案報送等工作。
9.加大企業年金發展的督促指導力度。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于每年3月底前形成上年度企業年金工作總結和本年度企業年金工作方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于企業年金工作成效突出的,可在相關評先評優工作中適當考慮。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制定企業年金方案,遵循國家范本,提高方案規范性、合理性,并及時辦理備案手續。鼓勵各地在國家和省政策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探索創新,促進企業年金高質量發展。
10.加快企業年金數字化建設。逐步構建全省統一的企業年金方案網上備案平臺,實現備案工作全程網辦,提升管理服務效能。探索開發智能化、可視化、模塊化方案制定系統,方便用人單位簡易制定企業年金方案。有條件的市可在本地區先行推進,為全省積累經驗。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今后國家出臺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山東省總工會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山東省人才年金試行辦法
為健全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促進人力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吸引和留住各類人才,提高用人單位核心競爭力,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參加人員范圍
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的用人單位,暫不具備全員建立企業年金條件的,可在企業年金制度平臺下,優先為符合單位發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原則上,參加人才年金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二)具有可對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人員;
(三)具有技師以上技能類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員;
(四)在省級二類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以上人員;
(五)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以上政府批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或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職能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六)獲得市級以上各類人才、科技類獎項(稱號、工程)的個人。
建立人才年金的用人單位,有經濟負擔能力的,鼓勵在5年內逐步建立覆蓋全員的企業年金。
二、人才年金管理
用人單位建立人才年金,涉及方案制定、基金籌集、賬戶管理、年金待遇等事項,按照企業年金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宜,結合人才工作實際,可按下列辦法掌握:
(一)各地可結合實際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對用人單位建立人才年金給予繳費補貼,具體辦法由各地研究確定。政府補貼歸屬于個人權益的辦法,與用人單位繳費歸屬于個人權益的辦法一致。
(二)用人單位建立覆蓋全員的企業年金時,及時變更企業年金方案,方案內容可包括適用于人才的激勵條款。原享受的政府補貼等優惠條款可繼續享受。
三、工作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建立人才年金,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送備案,按下述流程辦理:
(一)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人才年金方案》、參加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技術等級、管理崗位職務、其他說明)、民主程序決議等材料。
(二)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后,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在規定時限內予以備案。各地要暢通業務辦理渠道,可在政務服務機構設立相應崗位,逐步實現“一窗受理、當面審核、即時辦結”;要探索建立人才年金網上辦理平臺,實現備案工作全程網辦,提升工作質效。
(三)用人單位持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結果,按規定辦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簽訂、備案等相關手續后,實施人才年金。
(來源: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